行风管理核心制度专项督查实施细则
一、督查总则
(一)目的
为确保《行风管理核心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对20项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进行督查。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所有行风管理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三)职责分工
1.医院行风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行风管理核心制度督查方案,并监督执行。
2.行风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行风管理核心制度督查计划,并组织、协调各督查主体相关督查工作,公示督查结果,编制督查工作总结。
3.各督查主体
根据督查细则安排,履行督查职责,按时完成督查任务。
(四)督查周期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
(五)督查标准
督查评分表详见“附件”。
二、各项制度督查细则
(一)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
1.督查主体
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院党委、纪委书记。
2.督查对象
医院党委领导班子、院长及行政领导班子。
3.督查方法:查阅会议记录、文件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考察。
4.督查内容:
(1)医院党委是否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
(3)党委书记、院长沟通制度的落实情况。
(4)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的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各项内容根据重要性分配分值(详见“附件”)。
6.督查反馈:形成书面报告,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向医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反馈。
7.持续改进:医院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上级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院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
2.督查对象: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相关职能部门。
3.督查方法:审查会议纪要、决策文件、审批文件、财务账目,进行问卷调查,开展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规则的执行情况。
(2)决策前的专家咨询、论证情况。
(3)决策的执行和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4)科室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按各项内容的执行程度评分(详见“附件”)。
6.督查反馈:向医院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反馈督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
7.持续改进:医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培训,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1.督查主体:医院纪检监察室、法务人员、人事科。
2.督查对象: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申报材料、工作记录、档案记录,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行为。
(2)回避情形和程序的知晓度和执行情况。
(3)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违规情况扣分。
6.督查反馈:向违规人员所在科室和本人反馈,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7.持续改进:加强教育宣传,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发生。
(四)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1.督查主体:医院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2.督查对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轮岗记录、人事档案,访谈相关人员。
4.督查内容:
(1)轮岗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轮岗周期、方式和程序的落实情况。
(3)不具备轮岗条件岗位的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制度执行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对未按规定轮岗的进行督促整改。
7.持续改进:优化轮岗制度,确保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可控。
(五)关键岗位权力清单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医院纪检监察室。
2.督查对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3.督查方法:审查权力清单文件、流程图,进行个别访谈、实地检查。
4.督查内容:
(1)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完善情况。
(2)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准确性和执行情况。
(3)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按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7.持续改进:定期更新权力清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六)信息内部公开制度
1.督查主体: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2.督查对象: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
3.督查方法:查阅公开信息资料、网站信息,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公开效果评分。
6.督查反馈:向各部门反馈,对未按要求公开信息的进行督促。
7.持续改进: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行风情况分析研判制度
1.督查主体:医院行风管理领导小组。
2.督查对象:各部门、各科室。
3.督查方法:查阅分析报告、会议记录,进行实地调研、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2)行风情况分析会的召开频率和质量。
(3)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各部门、科室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7.持续改进: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决行风问题。
(八)行风教育制度
1.督查主体:行风办公室。
2.督查对象: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教育计划、学习记录,进行知识测试。
4.督查内容:
(1)年度行风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行风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关键岗位人员的重点教育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教育效果评分。
6.督查反馈:向各部门反馈,对教育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
7.持续改进: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九)医德考评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
2.督查对象:全体医务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考评档案、工作记录,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
4.督查内容:
(1)医德考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考评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考评结果的运用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考评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医务人员所在科室和本人反馈,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查。
7.持续改进:完善考评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医德提升。
(十)大额采购监管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审计人员、法务人员。
2.督查对象:采购部门及相关人员。
3.督查方法:审查采购文件、合同、财务账目,进行市场调查。
4.督查内容:
(1)大额采购的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2)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情况。
(3)采购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采购规范程度评分。
6.督查反馈:向采购部门反馈,对违规采购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持续改进: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十一)内部重大经济活动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医务科、审计人员、法务人员。
2.督查对象:涉及重大经济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经济活动文件、合同、财务账目、预算、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
4.督查内容:
(1)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
(2)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3)财务核算和监督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经济活动规范程度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反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持续改进:完善经济活动管理制度,防范经济风险。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权责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
2.督查对象:专业技术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岗位职责文件、工作记录,进行业务考核。
4.督查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的明确和落实情况。
(2)权力和责任的匹配情况。
(3)履职情况和业务能力。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职责履行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科室和本人反馈,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培训或调整。
7.持续改进:优化岗位职责,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效能。
(十三)药品耗材超常预警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医务科、审计人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
2.督查对象: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药品耗材使用数据、预警记录,进行实地检查。
4.督查内容:
(1)预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对超常使用药品耗材的监测和分析情况。
(3)对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制度执行效果评分。
6.督查反馈:向临床科室反馈,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纠正。
7.持续改进:完善预警机制,规范药品耗材使用。
(十四)外配处方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医务科、医保科、药剂科。
2.督查对象:开具外配处方的医务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外配处方记录、医保报销数据,患者反馈,进行抽查核实。
4.督查内容:
(1)外配处方的开具规范和审批程序。
(2)外配处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与医保政策的符合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处方合规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医务人员所在科室和本人反馈,对违规处方进行处理。
7.持续改进:加强处方管理,保障患者合理用药。
(十五)外送样本检测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医务科。
2.督查对象:负责外送样本检测的部门和人员,样本外送机构。
3.督查方法:查阅外送记录、检测报告,实地考察外送机构。
4.督查内容:
(1)外送样本检测的审批程序和合作机构资质审核情况。
(2)样本采集、运输和保存的规范情况。
(3)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反馈及时性。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管理规范程度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反馈,对存在问题要求整改。
7.持续改进:优化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流程,提高检测质量。
(十六)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制度
1.督查主体:医务科。
2.督查对象: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药品耗材使用点评报告、病历,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点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点评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对不合理使用的干预措施和效果。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点评效果评分。
6.督查反馈:向临床科室反馈,对不合理使用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7.持续改进:完善点评制度,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十七)转介患者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医务科、医保科。
2.督查对象:涉及转介患者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转介患者记录、医保报销数据,进行电话回访。
4.督查内容:
(1)转介患者的程序和规范。
(2)转介原因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与接收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转介规范程度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科室和人员反馈,对违规转介行为进行处理。
7.持续改进:优化转介流程,保障患者就医权益。
(十八)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医务科、药剂科、器械科。
2.督查对象:医药代表及医院相关接待科室、接待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登记记录、访谈医药代表和科室人员,实地巡查。
4.督查内容:
(1)医药代表准入和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2)接待流程和行为规范的遵守情况。
(3)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管理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持续改进:加强医药代表管理,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十九)学术会议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科教科。
2.督查对象:组织和参加学术会议的部门和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会议资料、经费报销凭证,个别访谈。
4.督查内容:
(1)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和组织管理情况。
(2)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效果。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会议组织和管理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7.持续改进:完善学术会议管理制度,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二十)科研合作管理制度
1.督查主体:纪检监察室、科教科。
2.督查对象:参与科研合作的部门和人员。
3.督查方法:查阅合作协议、科研经费账目,实地考察合作单位。
4.督查内容:
(1)科研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2)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3)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督查评分:满分为10分,根据合作管理情况评分。
6.督查反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7.持续改进:规范科研合作管理,保障科研项目顺利进行。
附件:督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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