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公告

来源:黎川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9-30 16:55 浏览次数:28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急救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备案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我院对“上门服务费、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调节价管理。为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现将我院获批的市场调节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及价格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备案价格(元)

备注

1

011107000010000

上门服务费

次.人

医师120

护师100


2

QYFK00026

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气治疗

小时

12.15


二、说明事项

价格性质:该项目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类别为自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定价依据:上述价格已经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同意,备案价格为最高限价,我院可根据成本变化情况自主向下浮动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公示期限: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结束后正式执行。

价格调整:如遇国家、省或我市相关政策调整,将适时予以调整,届时将重新公示。

三、监督与咨询

广大市民如有疑问或需要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或反馈:

咨询监督电话:0794-7522114

现场咨询:黎川县人民医院医保科

 

 

黎川县人民医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