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急救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备案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我院对“上门服务费、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调节价管理。为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现将我院获批的市场调节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及价格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备案价格(元) |
备注 |
1 |
011107000010000 |
上门服务费 |
次.人 |
医师120 护师100 |
|
2 |
QYFK00026 |
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气治疗 |
小时 |
12.15 |
二、说明事项
价格性质:该项目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类别为自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定价依据:上述价格已经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同意,备案价格为最高限价,我院可根据成本变化情况自主向下浮动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公示期限: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结束后正式执行。
价格调整:如遇国家、省或我市相关政策调整,将适时予以调整,届时将重新公示。
三、监督与咨询
广大市民如有疑问或需要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或反馈:
咨询监督电话:0794-7522114
现场咨询:黎川县人民医院医保科
黎川县人民医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