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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关于双目显微镜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黎川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6-16 15:33 浏览次数:15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等规定,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LCXZYYY202606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额单价

主要技术参数

双目显微镜

1台

0.8万元

见附件

 

三、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经销商。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知:

1)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修、安装调试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3)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包括:

(1)询价货物报价表;

(2)货物配置清单(应包含货物的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情况表等)

(4)提供所必须的安装附件、随机文件、技术资料,负责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60623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文件送达黎川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四楼财务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表,评定符合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该采购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提供资质原件审查。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黎川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黎川县日峰镇泰伯路86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322957060

 

(附件)

双目显微镜参数要求

 

1、 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45mm。

2、 载物台:钢丝传动,无齿条结构。

3、 调焦机构:有粗调限位,可以进行张力调节;调焦锁定旋钮,避免标本或物镜的损伤。

4、 物镜转盘:与显微镜机身固定的内旋式 4 孔物镜转盘。

5、 照明系统:不小于 20000 小时寿命 LED 光源。

6、 双目观察筒:瞳距调整范围48-75mm,倾斜角度不小于30带屈光度调节,360°可旋转,铰链式,眼点高度430mm。

7、 目镜:10%,带眼罩,视场数多20。

8、 聚光镜:带有孔径光闹的阿贝聚光镜,W.4.1.25,带有蓝色滤色片。

9、 防霉装置:在双目观察筒、目镜、物镜都做了防霉处理。

10、 所采用光学元件均为环保无铅玻璃。

11、 背部设有收纳箱,可以方便地装载电源线。